寶樹佳城興、修建之經過 一九九六年元月十日 謝維嶽
由來:
台灣光復後,社會繁榮、民生富裕、生活安定,每在清明祭掃時忙著準備多副祭品、當日多處奔走祭掃,如遇雨天更感不便,又宗親們各分東西無法團聚、謀面談敘。長此以往宗族人相逢不相識,於是族中長者常談論建祖塔之事,談之多年也無赴之於行。過去吾族中事無大小悉由家父金球主導行事,自民國五十一年夏,家父身患腦中風、半身不遂、後雖有起色、但行動不便、常耿耿於懷祖塔事,有一天向我維嶽自嘆說:[吾族建祖塔之事,恐無人主其事了]。吾心中湧起無限之感慨:即決心代替老人家完成其心志,於是輕輕地向家父說:[我會承擔此事,請放心]。
在民國五十九年二月二日掃墓時,公推我為主其事的召集人。於是召集各房代表共謀盛舉,討論地點、經費樣式等。當時的代表為
召集人:謝維嶽 副召集人:謝千家
代 表:謝四妹、謝金輝、謝金榮、謝金球、謝維岳、謝進枝、謝進祿、謝火兔、謝金千、謝阿溪、謝阿燕、謝永輝、謝來旺、謝金城等人。
當時我服務於新竹縣立峨眉國中,一有公餘便騎著機車、背著照相機到過峨眉、北埔、新埔、關西、竹北、湖口等地,看地理風水和他人之祖塔,無論其大小值得參照的便一一納入照相機內,經過過濾,取長補短,我便設計理想的祖塔圖案。經過籌備委員會的會商研究才定案。
地點:
為了選擇適當的位置,經籌備會請了三位地理師,一是本族的謝煥琳,一是石光老地理師,曾書琛,另一名不詳。在民國五十九年初夏,聚集祠堂,原則在吾族祠堂附近之祖地上尋覓地理、山頭。結果三位地理師所選的位置略有不同,幸好相差不遠。一是金榜叔所耕種的旱田上──即現在位置;一是在龍眼園上端;一是在池塘邊維爐兄之旱田中。三位地理師均有其主見和論點,經商討均同意在祠堂祖先之神位前明告後,請祖先裁決。以三個聖筶為憑,評筶之結果,是謝煥琳地理師所選的位置一連三個聖筶,大家一致贊同,祖先也贊成此案──即壬山兼丑為山頭,座北向南,後有山頭祠堂,前有空地,遠處有青山綠水,是個理想的位置。
建造:
以設計圖(本人設計)經公開比價,結果住在大茅圃的一家泥水匠吳家峰得標,後又轉標給謝煥琳叔承包此工程,但材料鋼筋、水泥、砂石等自理。為了塔外觀較穩重、雄偉,經籌備會同意,整理基地,即比原地面再挖深三尺,塔後預留空地再增購土地,即原購一分地,再購七八、九七八坪。興工日期為民國六十年農八月十九日乙丑日已時,十月廿六日酉時立碑。完竣為民國六十年農十二月二、三日子時進金,可容納五百多金身之二層塔。
祖塔籌建委員會有議事項:
一、祖塔籌建經費第一次房份均攤:即四大房每房新台幣壹萬元,八大房每房伍仟元,而第二大房謝永輝認出參仟元。
二、如果今後要加入之房,須先繳納房份金壹萬元(折合稻榖卅石,以時價計算)骨骸金照一石榖時價計算,作為祖塔基金。